1、白城市锦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环卫清扫车等车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城市锦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白城市锦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环卫清扫车等车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白城市锦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环卫清扫车等车辆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JLDJ2016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
项目联系电话:188446810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城市锦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
联系方式:周燕 18844681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经理 5087227
代理机构地址: 白城工业园区洮儿河路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白城市锦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环卫清扫车等车辆设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1.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1:06 至 2016年03月14日 11:0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1:0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开发大厦1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A、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
B、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合法资格;
C、具有经销汽车、工程机械设备、环保设备、汽车配件及维修等经销商;
D、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E、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F、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G、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