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第三、五、八、九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568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第三、五、八、九包)(二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与马窝港区规划一路交叉口 |
安庆市公安消防支队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消防车辆(具体见附件) |
包别划分 | 四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第三包: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 (¥3200000 .00元) 第五包: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整 (¥2900000 .00元) 第八包: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 (¥5800000.00元) 第九包: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00元)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交货期 | 合同签定后60日历天内交货,(进口底盘到港后60天交货)。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 1 月 14 日至2016年 1 月 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人民币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
报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季 电话:0556-5991158 传真:0556-5991159 |
备 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6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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