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队洒水车停放场租赁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队洒水车停放场租赁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GZ13CL92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队洒水车停放场租赁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4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洒水车停放场租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人民币3240000.00元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1.2 2014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 2015年8月-10月缴纳税收凭证。
1.1.4 2015年8月-10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5 提供设备的清单证明材料。
1.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 投标人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停车场),或者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收费许可证明;
1.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1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收费许可证明复印件;
1.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1.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月8日 至 2016年1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 月 8 日 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45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20-85261102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2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3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