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建音频外出录音车项目招标公告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央电视台的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其新建音频外出录音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新建音频外出录音车项目
招标编号:0716-1541GD000859
预算金额:第1包人民币叁佰万圆整(3,000,000.00),第2包人民币叁佰万圆整(3,000,000.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各包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人名称:中央电视台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8508752
3、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内容:第1包车体与集成部分,第2包设备部分。
投标人须对本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5、采购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车体与集成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 投标人须提供车辆改装厂具备申请工信部特种车改装目录资质的证明文件;
5) 系统集成商所选用的录音车车体改装厂具备为该车办理符合中国国家道路交通法规的大型专业作业车行驶牌照的能力。
6) 本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不得分包和转包。
第2包/设备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指主调音台)的制造商授权书;
5)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不得分包和转包。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在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206房间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四层会议室
9、开标时间:2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四层会议室
10、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821791、88821635 联系人:程皓、李文杰
传真:010-68494524 电子邮件: chengh@minmetals.com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