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东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东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东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采购(二次)
四、项目编号:DSZBGK2015-108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及包号划分: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一 | 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 1 |
二 | 24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 1 |
三 | 氯气捕消车 | 1 |
四 | 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1 |
五 | 44m³危化品罐式运输车 | 1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车辆的制造商;
5、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车辆生产改装制造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罐生产许可证;(此项仅作为44m³危化品罐式运输车投标资格要求)
6、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3、特种车辆生产改装制造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罐生产许可证(5包提供);
4、国家公告目录网页打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即日起,请于2015年 12 月25日至 2015年 12 月31日每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并附二份按顺序简装的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供备案,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菏泽市解放南街市水利局对过)报名,过期不予办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东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853002091
邮 箱:dmxaj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0530-5929996
申女士 电话: 0530-5920090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帐 号:1609010009200074153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