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执法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15]JCCSC382),现就执法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执法车辆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GXDYZC-2015-(N)5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执法车辆租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或同类产品,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8)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发售时间:2015年12月 21日至 2015 年12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 14:30— 17:00 。
3、发售地点: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南宁市工商管理局斜对面)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1日17时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本公司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
账 号:6158 6557 484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6年1 月12日 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南宁市工商管理局斜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 年1月12 日 9时30分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南宁市工商管理局斜对面))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刘颖珊 联系电话:0771-483595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 梁工、廖工;联系电话: 0771-5533823 传真: 0771-5533823
采购人: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