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5】76号
2.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小型水罐消防车 | 辆 | 13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驿城区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安装验收交接。 |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产品要求:
3.3 、其他特定条件: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
4.2领取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 2811209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可提供电子邮箱),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注明: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供应商以现金方式交纳的领取谈判文件时交纳;以转账方式交纳的须在开标前1天转到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内并到帐,将开具收据,否则视为无效转帐,评标时以审核收据原件为准。(注明:转帐时用途填写项目名称保证金)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
帐 号:259804816204
全 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 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5年12月25上午9:30 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6-2977889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28131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项目
项目介绍:小型水罐消防车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小型水罐消防车 | 3辆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辅助功能: |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1、底盘:东风二类载货底盘 2、轴距 3300cm 3、轮胎 7.00-16 4、水罐载水量 不少于2吨 5、水泵 20型 6、流量不少于40m3/h 7、高炮直径不少于20mm 8、柴油 9、 排量(ml)/功率(kw):2545/70 10、排放:不低于国III标准 11、长6.3米 宽2.07米 高2.8米 12、最高车速 95 13、射程 40米 14、吸水深度5米 15、后洒水1套 16、备胎1个 17、转速 3000转 18、变速箱6档箱 19、取力器 20、 全功率 二、随车配备标准 1、16型65mm水带 10盘 2、水枪 2支 3、随车工具 1套 4、警灯1套 5、吸水管 5米 6、千斤顶 1个 7、灭火器 1个 8、消防绳 2条 9、铁锨1个 10、扳斧 1个 11、水桶 1个 12、腰斧 2个 13、消防栓扳手1个 14、新式战斗服 5套 15·韩式头盔 5顶 16、二节拉梯1架 三、交货时随车资料及清单 注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可高于或等于上述参数要求。 | |||
次要技术指标: | ||||
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进行验收。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货物及常规设备,由采购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验收。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验收合格后1年内。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含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安装验收交接。 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完成验收交接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7%,剩余3%价款待产品使用半年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时间2小时以内,解除故障时间12小时以内。若在规定响应时间内无法解除故障,应提供免费备用产品服务。 |
注明:投标企业可以高于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但不可低于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低于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可按不响应投标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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