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玻璃钢、塑料垃圾桶及垃圾转运车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玻璃钢、塑料垃圾桶及垃圾转运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玻璃钢、塑料垃圾桶及垃圾转运车
项目编号:GDQX-15DQ1GHC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27121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德庆县康城大道中建设大楼
联系方式:余先生 0758-77841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0758-2712108
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6号电信大楼301-3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
1 | 垃圾转运车(集运机) | 12台 |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天内交货验收 |
2 | 240L玻璃钢垃圾桶 | 2000只 | |
3 | 塑料垃圾桶 | 1850只 |
2、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与一切税费等。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投标人应提供前3年(2012年至2014年)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即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3.8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6号电信大楼301-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01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前3年(2012年至2014年)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即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