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和应急叉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和应急叉装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五个工作日。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LZB2015-07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和应急叉装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分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交货地点 |
一 | 运兵车 | 1辆 | 合同签订生效后_45_个日历日内 | ¥10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 用户指定地点 |
二 | 应急叉装设备 | 1辆 | 合同签订生效后_15_个日历日内 | ¥298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整) |
备注:
1、本项目共分为2个独立分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 但每个分包不得分拆,且每个分包都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本采购项目各分包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不能高于各分包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7号C幢第二层写字楼201室(即港景棕榈园西行50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请投标人先行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填写完整,与报名资料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分包(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招标文件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他形式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36298
b.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32802
c.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8-2232922
传真:0758-2232900
联系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7号C幢第二层写字楼201室
十二、委托协议
十三、招标文件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
温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录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