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QC1221宁夏公务专用工具车辆2016-2017协议供货商遴选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NCZ1668
采购文件编号:2015QC1221
采购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何扬 电话:0951- 506934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十楼(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报名联系人:杨静 电话:0951-6891002 6891132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xzfcg.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
采购内容:
宁夏公务专用工具车辆协议供货商招标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消防车、救护车、皮卡车、垃圾车、洒水车、街道清扫清洗车、吸粪车、高空作业车、冷藏车、殡葬车、除冰扫雪车、摩托车、电动车、电瓶车、三轮车、四轮车等。除包括上述专用车辆外,还应提供专用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含维修网点在内的服务手册等)、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车消耗材料,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本次专用车辆协议供货商招标有效期为两年,具体以财政厅下发文件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该项目生产或经销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车辆CCC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9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开宣传的彩页(复印件、彩色打印件,车辆照片均无效);
10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投标文件中附宁夏授权代理商名单及详细联系方式,且同时提供对代理商的授权书或品牌代理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完成生产的产品,不计为进口产品。)
12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开标前五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1日17:30时)过期不予领取。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十楼1004室(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发放,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领取(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心);
入围方式:资格合格入围
报名流程: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报名,我中心登记后视为正式报名,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 宁夏银行光华支行
账 号: 08000141100000765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8:30时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五楼)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