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车辆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3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苑文治 0311-89181322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栗晓艳 0311-88865950 |
|
采购预算金额:5673万元 |
采购用途:A包登高平台消防车(20米)、B包多剂联用消防车(泡沫、水、干)、C包举高喷射消防车(32米)、D包泡沫消防车(8吨)、E包泡沫消防车(21吨)、F包抢险救援车、G包水罐消防车(12吨)、H包水罐消防车(20吨)、I包水罐消防车(3吨)、J包水罐消防车(8吨)、K包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3、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4、国家相关机动车辆类强制性3C认证证明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出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河北省武警干部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清水街与汇明路交叉口)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联系人:苑文治 |
受理质疑电话:0311-89181322 |
|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C证明和检验报告及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