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本部广州等16个单位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本部 的委托,对 广州等16个单位消防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1-700001-009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等16个单位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7,550,000
四、采购数量:77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用途:灭火救援 2.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包1、2、4、5、8、9、12、18、29、34、37、38、39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交货;包40、41、43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交货;其余包组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售标书处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本项目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www.gdgpo.com-采购公告栏或www.gpcgd.com-采购信息公告栏自行下载。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需办理免税的包组已在投标文件报价总表中列明所选取的进出口贸易代理公司的名称。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2. 在消防行业内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采购人的黑名单(黑名单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3. 包1—36、40—55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包37投标人必须具有易燃易爆特种车辆改装资质,且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包38、39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车辆改装资质,且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 4. 包1—36、40—55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同时承诺交货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提供“3C”认证证书时必须同时提供检验报告);包37—39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5.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6.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27日 至 2015年12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天河软件园高普路86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天河软件园高普路86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本部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
联系人:秦凌云 | 联系电话:87119180 |
传真:87119186 | 邮编:51064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徐丽 | 联系电话:020-62791626 |
传真:020-62791620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平 | 联系电话:020-6279162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