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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压缩箱等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8: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江门市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压缩箱等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H2015-23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压缩箱等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33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经营专业法人资格,具有从事本项目行业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3.投标人应具有生产、销售环卫装备的厂家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4.投标人若不是江门市城区(包括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则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以是投标人注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法人单位合作服务形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中。受委托单位需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经验)。

5.供应商必须具有完成本采购合同并为本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6.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 年11月27日17:00时止(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审验:(复印件一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其营业范围具有:具有生产、销售环卫装备。(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主要货物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若不是江门市城区(包括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则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以是投标人注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法人单位合作服务形式。受委托单位需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经验)(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下载。点此预览

(2)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

 (3)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3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即2015年12月16日下午2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2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3时0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2室、评标3室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22383007

 

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标书联系人:余小姐  

电话:15917888683     传真:0750-6783869

 

                    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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