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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汽车招标调整报价方式 创新中求严谨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8-11-28 09: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国税总局针对这次采购项目做了各方面的调查了解,整理制作出一份详细的招标文件,尤其是在报价方式上,为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做出了新的尝试。产品品目的划分也尤为详细,由于国税系统是资金垂直管理体系,其售后服务的覆盖面要求更为广泛。
  
  品目划分详细

  
  此次招标项目产品划分详细,共分为轿车和面包车二包,轿车为4039辆,面包车为895辆。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包括轿车(指三厢五座乘用车)、面包车(5座<含>以上19座<不含>以下中小型普通空调客车)两类产品及以上产品的供应和售后服务。本次招标采购按照产品类型共分为两个包,每个包按价格划分若干品目。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多个品目,同一款产品只允许投一个品目。
  
  第一包轿车按价格分为4个品目,品目1:价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品目2:价格在10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品目3:价格在15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品目4:价格在20万元至25万元。
  
  第二包面包车按价格分为4个品目,品目1:价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品目2:价格在10万元至18万元(含18万元);品目3:价格在18万元至25万元(含25万元);品目4:价格在25万元以上。
  
  报价差异悬殊
  
  本次开标采用出厂价乘以增长率计算得出投标报价的报价方式。由于投标人对新的报价方式不是很熟悉,因此许多供应商表示,没有以往的价格参照,不知道怎么把握价格尺度,对于自己报出来的投标报价都没有底。
  
  唱标结束后,记者在唱标结果中看到,各投标人所报出的投标报价增长率相差十分悬殊,第一包轿车最高的投标报价增长率高达60%,而最低的投标报价增长率甚至是负数。第二包面包车最高投标报价增长率甚至高达98%,最低增长率仍然是负数。
  
  但投标人所报投标价格分别有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厂价后,方能确定评标价格。
  
  售后服务要求高
  
  由于国税系统是资金垂直管理,此次项目招标是面向全国税务系统,因此要求中标供应商具有强大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足以维持深入到地市县级城市的售后服务体系。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全国的25个 (含)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投标产品销售服务机构。同时招标文件还要求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设立专门机构,并制定专人全权负责中标后有关中标产品的咨询、查询、签订和执行合同、数据统计、产品更新及价格调整的申请、协调各供货商以及处理投诉等事务。协议有效期内原则上应固定专门人员负责,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人员,必须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
  
  对于售后服务质量的选择,此次招标格外重视,品牌和口碑成为评标时选择的重要因素。
  
  招标文件中规定,各投标人(供应商)应选择诚实守信、了解和熟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有为政府机关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丰富经验、三年内无违约违法记录、未列入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能提供使采购人满意的优质服务并能够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履行投标承诺的供货商,为本招标项目中标产品的供货商。
  
  此外,在评标评分标准中,服务分值占到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的30%,即15分,其中包括售后服务承诺8分和销售(服务)网点分布7分,加上信誉业绩4分的分值,售后和品牌的分值一共是19分,占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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