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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汽车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招标在即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10-12-02 09: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优惠率 自主品牌将成关键词 

汽车协议供货招标
自主品牌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全国各地一年一度的汽车协议供货招标又开始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也在紧张的筹备中。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内蒙古自治区汽车协议供货不再实行全区联动,招标公告上显示本次招标为“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并采用了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内蒙古实行全区联动确实有难度,因为内蒙古全区各市、盟、旗之间的横跨度太大,实行联动的优势显示不出来。”

  他还表示,此次招标仍然要围绕优惠率这一核心焦点,之所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是为了在招标过程中尽量争取到更大的优惠率。

  各盟市可共享招标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处处长齐玉柱介绍,本次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依照往常按车型分为六个包项,分别是轿车、越野车、商务车(MPV)、旅行车(25座以下)、大客车(25座以上)、面包车。

  该项目在发布预审公告后,将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确定报名供应商数量后即发布正式谈判日期。他透露,截止到11月30日,有三十多家汽车供应商前往报名,由于本次招标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依据严格筛选,所有进口车的供应商都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尽管没能实现全区联动协议供货,但本次招标仍然规定,无论是厂家投标还是厂家授权经销商投标,对本次协议供货政府采购所提供的优惠率必须在全区范围内通行,各盟市政府采购中心均可以共享该采购结果。

  齐玉柱表示,此次招标会规定汽车厂商的报价要建立在全区实行统一的价格优惠率基础上,但此次招标的政府采购协议价仅是采购人购车的最高限价。在具体采购项目中,采购人还可以再次与汽车厂商就价格进行谈判。

  优惠率不得低于3%~5%

  优惠率是每年协议供货招标关注的焦点,今年内蒙古汽车协议供货招标在往年的基础上,对最低优惠率进行了2%的上调,即一般车型优惠率不得低于3%~5%。同时,根据市场销售状况和采购人需求对紧俏车型进行了适当的放宽,规定优惠率不得低于2%。此外,还要求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次协议供货投标车型的报价必须按当天市场销售价计算优惠率。

  本次招标的实际谈判结果根据优惠率大小决定,同一品牌有多家经销商投标的,优惠率最多的投标人为协议供货商。按协议供货优惠率确定的销售价格为协议供货政府采购的最高限价,具体采购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齐玉柱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内蒙古的公务车市场有这样一个情况困扰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那就是整个区的经销商太少,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价格垄断,公务车采购不占优势;尤其是紧俏车型,在消费市场往往都要加价提车,有的经销商看到公务车市场设定最低优惠率,干脆就不来参加投标。今年的上海大众途观和奥迪Q5就明确表示不参加协议供货,因为受到产能限制,这些车型即使参加投标并入围,也无法及时供货。

  加大自主品牌入围比例

  本次招标还规定,对于近两年在协议供货范围内但采购人没有采购的车型,本次协议供货不再考虑。车型入围但没有采购量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都比较普遍,尤其是一些自主品牌,这也使得协议供货成为许多自主品牌汽车厂商的鸡肋。某自主品牌大客户经理表示,对有些地方的协议供货,明知道入围也不会有采购量,但还是不得不去,因为要表一个姿态,劳民伤财。

  基于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为了减少汽车供应商的奔波之苦,同时也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将家庭型轿车和1.4L以下没有采购量的车型直接剔除。

  但齐玉柱表示,尽管两年内没有采购量的车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自主品牌例外。评标专家会根据自主品牌所投车型的价格和尺寸以及排量进行筛选。譬如,尽管奇瑞之前在内蒙古公务车市场没有采购量,但今年上市的威麟X5和瑞麒G5都被采购人广为关注,他们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将之纳入谈判范围内。

  区本级每年400辆采购规模

  促使汽车供应商给出更高的优惠率一直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努力的方向,去年进行全区联动协议供货的尝试也是为了将规模效应最大化。

  实际上,即使区本级的公务车采购量也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齐玉柱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根据统计,2010年1月到11月,内蒙古仅仅通过协议供货采购的公务车就达到400辆左右,而区本级的公务车采购所起到的作用,不仅仅是规模带来的利润,它在全区公务车市场起到的示范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汽车供应商应该看到这种示范作用,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眼前的利益,对协议供货汽车厂商也应该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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