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厂商称中大单机会增多
企业声音:大单魅力 机会增多
近些年,协议供货已成为公务车采购中被各地广泛使用的一种采购形式,在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方面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汽车协议供货毕竟是一种过渡模式,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
那么,对于目前协议供货存在的诸多问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呢?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针对IT设备进行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归集、统一采购的做法,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是深化集中采购工作的方向。
如此看来,如果汽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不仅能够节约资金、提高效率,而对于供应商来说,能有哪些切实好处呢?
营造公平竞争氛围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应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不过在汽车采购过程中,指定品牌的问题最为突出。实行多年的协议供货虽然在效率和节约资金等方面表现突出,但指定品牌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究其原因是协议供货扩大了采购人权利,采购人可以在入围厂商中选择中意的品牌。
某自主品牌大客户销售告诉记者,自己参与协议供货招标的次数不少,几乎每次都能入围,但实际的采购量却很少,采购量多的总是集中在几家汽车厂家身上,一方面是采购人比较认可品牌,另一方面是厂家代表与采购人“关系好”。
另有位汽车厂商透露,在一次汽车协议供货招标中,不少汽车厂商看到奥迪被淘汰后,认为自己大展身手的机会来了,但出人意料的是,不久以后,听说某机关竟然买了一辆奥迪。按规定,在协议供货期限内只能采购入围产品,但一些地方的汽车协议供货后期结果执行不到位,把关不严,依然有不少机关采购协议供货外的产品。
据记者了解,靠关系“吃饭”在公务车协议供货采购中时有发生,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厂商热情减退的很重要原因,如果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很难保证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业内专家指出,协议供货本身就是给采购人指定品牌留有一定的空间,只不过是通过公开招标淘汰了部分厂商而已。如果要避免采购人的自主权过大和腐败的滋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批量集中采购,走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这样采购人提出自己的使用需求和用途即可,采购中心负责给采购人采购适合的产品。
据了解,在批量集中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以中标品牌不是本单位的理想品牌为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等情况,将对不严格履约的单位建立相关通报及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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