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有法可依 催生千亿元市场
备受关注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终于有法可依了。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4月10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实施。
此前《条例》的征求就牵动各方神经、备受关注。据悉,《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通过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上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
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的出台,有望催生200万辆近千亿元的校车细分市场。
明确校车安全六大关键点
而此次通过的《条例》中,国务院强调了有关校车的6个关键点:第一,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农村地区,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第二,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统一指导、督促等职责。
第三,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设定了校车使用许可。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并装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等。
第五,赋予校车通行优先权。对校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
第六,明确法律责任。对违法使用车辆或提供校车服务、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金来源仍需细化
可以说,从校车生产标准到使用许可,从校车运营管理主体到资金落实,从校车驾驶人资质到校车通行优先权,《条例》不可谓不翔实。
不过,对于一些关键问题,例如采购校车的资金来源和渠道,仍需更加明确、细化。《条例》总则第三条里虽然规定,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但具体如何支持、如何分担、国家财政支持多少、地方财政分担多少,并未明确说明。
“从目前来看,真正买得起校车的大多是一些私立学校,公立学校买的比较少”,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表示,资金来源问题是阻碍校车政府采购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应该将校车纳入国家财政拨款体系,校车的购置,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行解决,一般发达地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50%,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拨款70%,地方承担30%的方式。
政策出台催生千亿市场
《条例》的出台将使校车市场产生怎样的变化?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截止到2011年年底,国内共有校车28.5万辆,其中专业校车只有2.9万辆,根据已经通过的校车《条例》,不合格校车更新过渡期为3年。也就是说,3年内,校车市场将更换车辆约25万~26万辆。
而这仅仅只是开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约有2.3亿中小学生,按照就近上学的政策,仍有9000万中小学生需要乘坐校车上下学,按每车40人计算,则有可能超过200万辆。
因此,校车市场也成为众多客车企业眼中的一块大蛋糕。包括上汽大通、宇通、厦门金龙、安凯客车等企业纷纷将目光瞄向这一市场,抓紧布局。
显然,无论是从短期发展,还是长期发展来看,校车市场的容量是巨大的,可开垦的程度也是非常广阔的。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的出台,有望催生200万辆近千亿元的校车细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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