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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改装车需求量递增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2-06-20 09: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司法系统一直是执法车采购大户,许多汽车生产厂家非常关注司法系统的车辆采购。近期《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某省司法厅车辆采购负责人,了解了当前司法系统的车辆采购特点。

  该省司法厅共内设10个职能部门,其中计财装备处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采购和管理工作。司法厅车辆采购同样实行财政转移支付。

  该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各地市司法部门的车辆采购直接由中央财政资金拨款,各部门自行实施采购,而省司法厅车辆采购由省财政厅拨款。

  注重车辆动力性 安全性

  根据实际用车需求,省司法厅在车辆采购中呈现两大特点。一是注重车辆品质、性能,二是专业改装车需求量逐年递增。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当前严峻而复杂多变的犯罪形势对司法警务用车提出更高要求,所以在执法执勤车采购中,我们首要关注的是车辆的动力性、安全性。”

  而面对专业改装车需求量的逐步递增,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警务用车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车辆本身的使用,而更多地是向新技术、信息化靠拢。“比如司法系统常用的通信指挥车、巡逻车,可能车辆本身并不贵,但车内的一些高科技仪器非常昂贵,有的设备甚至要一百万元。”

  车辆改装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作,所以在车辆招标采购中,省司法厅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针对喷涂标识、安装警灯、警报器等相对简单的改装,通常对车辆进行招标时,在标书中明确由整车生产厂家进行改装;二是针对专业的底盘或尖端设备的改装,省司法厅通常对整车招标后,再对第三方改装厂进行二次招标,进行改装。

  严格按新标准采购

  “省司法系统一般公务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都是按照1.8L、18万以内的标准采购的,如果因为工作需要配备越野车,我们也是按照2.5L、25万元以内采购的,这两点都是参照新标准执行。”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省公安、检察院、法院都已出台了各自系统车辆的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只有司法系统还未正式公布。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司法系统工作性质特殊,当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地理环境复杂等情况时,省司法厅会向省财政厅申请采购超过配备标准的车型,前提是在保证车辆使用性能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车辆的排量和价格。

  据了解,自2010年实行公车治理以来,省司法厅加强了对公务车编制和使用的管理。在车辆管理上,部门申请购置的执法执勤用车,要办理专门的执法车牌照,并实行一车一档,建立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而对于执法车车身喷涂标示也要求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省司法厅目前有一定数量的车辆编制,根据国家对公务车治理的相关要求,省司法厅将采取报废一辆,更新一辆,确保不超编。”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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