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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执勤车批量采购成大势所趋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4-01-21 10: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后,执法执勤车该采用什么样的采购形式,相关法规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目前各地采用的形式主要是协议供货。另外,《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了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目前虽然没有包含汽车,但是业内人士认为,汽车有望纳入中央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内,这势必导致各地批量采购汽车的比例大大增加。执法执勤车因为需求较为集中,采用批量采购的可能性会更大。

  协议供货仍受推崇

  目前,从各地的实施情况看,协议供货由于方便高效,很受各地欢迎,公安部警用装备、江苏、山西、广东、新疆等系统或地区就采用全系统、全省或全区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杜强表示,新疆将继续采取协议供货的形式。新疆对执法执勤车的需求在短期内不可能消失,实行相对方便快捷的协议供货,能够发挥规模优势。

  山西省也是较早实行全省公务车协议供货的省份,而且公务车协议供货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对车辆采购非常了解。他介绍说,山西采购中心自组建以来,公务用车采购规模比例就不低,大概能占到38%左右。近几年公务车治理后,采购规模有所下降,但是从2012年的后半年到2013年,由于执法部门需求增多,公务用车采购量有所回升。

  批量采购大势所趋

  协议供货虽然方便高效,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部分品目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采购人在协议供货中任意选择高配置车型、采购人员对供货商选择有明显倾向性等,为业内所诟病。

  《通知》扩大品目范围后,有业内人士表示,汽车列入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是迟早的事。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招标处处长万荣祥海介绍,由于海关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因此汽车采购高度集中,全国海关系统所需的车统一起来公开招标,一年采购一次,每年采购数量600辆左右,其中80%是执法执勤用车。

  据了解,全国不少省份的执法部门也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对所需的执法执勤车进行批量集中采购,规模也不小。山东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装备管理室主任王琦表示,目前山东公安系统正在严格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编制,有些项目就是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行批量采购。

  业内人士表示,批量集中采购竞争比较充分,还较好地解决了协议供货的问题,因此从长远看,执法执勤车批量集中采购所占比例会稳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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