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实现辅助驾驶、智能导航等功能,智能网联汽车通过采集车主行驶轨迹、驾驶习惯、指纹识别、车内语音等个人信息,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据了解,一辆智能网联汽车每天能产生TB级(1TB=1024GB)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包括高清晰度视频数据、高精度位置信息、高敏感度个人隐私信息等。对公务用车来说,如何保护车辆的信息安全?很多采购人直言,公务用车不看重车辆的智能性能。
可喜的是,《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5-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GB 44497-2024)三项智能网联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信息防护、软件管控、数据追溯三大维度构建全链条安全体系,为公务用车智能化采购划定安全红线。
汽车信息安全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可控”
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中明确,车辆制造商应具备车辆全生命周期的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车辆的开发阶段、生产阶段及后生产阶段,并从体系实施、供应商管理、风险评估、缓解措施、测试验证、安全监控等方面提出要求。
部分车型曾因软件升级问题导致用户无法有效控制车辆,严重威胁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此次《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的管理体系要求、车辆要求、同一型式判定和机动车产品使用书,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为支撑技术创新、保障用户安全、落实监管政策奠定了基础。
据悉,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以上两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给予两年的缓冲整改期,以便车企对车辆进行升级改造,自202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汽车业内专家介绍,汽车信息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使得数据在生产、存储、传输、访问、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网络攻击、数据泄露、人员误操作等安全事件频发,给个人、企业和国家带来了损失。以上两项新国家标准实施,不仅可以为用户提供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还能确保车辆行驶的关键参数不被任意修改。这意味着,政府用户可依托国家标准明确的安全基线,在采购、使用、监管全周期中实现信息安全“主动可控”。
自动驾驶“黑匣子”上线,事故判责有据可依
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判定和原因分析是行业监管部门、汽车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国家标准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为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事故判责及原因分析提供技术依据,有利于促进自动驾驶技术进步。
据悉,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上述国家标准除图像和视频数据元素、断电存储要求、数据读取要求之外的要求,车辆制造商提供数据读取方法、数据读取工具获取途径以及公开可获取的数据读取指导手册,确保能由第三方独立实现数据读取;自2028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中对数据存储要求包括:数据应存储在车端非易失性存储器中。Ⅰ型系统能存储的碰撞事件和有碰撞风险事件次数总体不应少于5次,且能存储的时间戳事件次数不应少于2500次;Ⅱ型系统能存储的连续数据不应少于8h,且能存储的时间戳事件次数不应少于2500次等。试验方法包含触发试验、连续记录触发试验、碰撞试验、数据准确性验证试验、数据存储机制试验、信息安全试验等内容。比如信息安全试验,会对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访问接口进行攻击操作,若无法实现篡改和非授权删除存储的数据,则试验通过。
据了解,当前智能网联汽车L2级辅助驾驶已大规模量产,自动驾驶汽车属于智能网联汽车中的高阶形态,目前尚不具备条件规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