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占汽车总销量的47.9%,这与政府采购优先新能源汽车,发挥公务用车示范引领作用的要求高度契合。某地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2025年度采购结果显示,新能源SUV成交总合同数为485份,成交总合同金额为1.48亿元。据了解,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都需要用到新能源SUV车型。目前市场上的新能源SUV车型远超新能源轿车,车型众多,采购人如何选到合适的新能源SUV车型呢?其核心关注点又是什么?
新能源SUV有配备标准了,价格不超同类型燃油车
公务用车采购首先要遵循合规性与适用性原则。在采购新能源SUV前,必须明确其配备标准与具体要求,确保采购行为在政策框架内,并精准匹配实际工作需求。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国管资〔2024〕197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财办库〔2024〕269号)的相关规定,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超过18万元;配备轿车以外的其他车型的,价格不超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的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
具体而言,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一般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小型客车。执法执勤用车一般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小型客车。
什么是小型客车的范畴?按照国家标准,座位数在9座及以下(含驾驶员)的载客汽车,无论其外观为轿车、SUV还是MPV,均属此类。因此,在实际采购中,采购新能源SUV车型,配备标准可以在12万元以内、18万元以内以及25万元以内,需根据预算单位的预算额度、车辆所属的编制类型(如执法执勤、应急保障)及实际使用场景的综合评估来确定。
建议放开对新能源SUV车型限制,释放其实用价值
与传统燃油SUV不同,新能源SUV已克服了高油耗、高成本的缺点,纯电动SUV车型日常用车成本仅为同级别燃油车的三分之一,插电混动SUV车型最低荷电状态燃油消耗量一般在6L/100km以内,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势显著。同时,新能源SUV继承并放大了SUV车型的空间实用性与道路通过性优势,能充分适配基层公务用车复杂多样的使用场景,例如下乡调研、物资运输、应急保障、跨区域执勤等。
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汽车行业代表曾聚焦公务用车采购提出优化建议。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就提出过《公务车辆购置支持“双碳”加快落实》的建议,应允许公务用车选用低能耗兼顾动力的优良产品,允许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整车油耗(WLTC标准)7.0L/100km以下的节能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在保证能耗不超标准的情况下,可选用高动力性、整车匹配更好的汽车产品用于公务出行。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华荣提出过《关于鼓励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车的建议》,当前SUV在中国汽车市场销量占比近50%,但目前公务用车仍是以轿车为主,SUV占比仅为20%。建议公务用车放开对新能源SUV车型的限制,将SUV空间大、通过性强等优点充分利用在基层公务出行保障上。
这些建议凸显了新能源SUV特有的公务价值:其一,空间装载优势。宽敞的乘坐空间与灵活多变的后备箱,能轻松容纳调研设备、应急物资、执法器材等,提升任务执行效率。其二,道路通过优势。相对较高的离地间隙及可选的四驱系统,能更好地应对复杂路况及恶劣天气,保障公务出行的安全性。其三,安全视野优势。更坚固的车身结构与更高的驾驶坐姿,提供了更好的被动安全基础与前方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