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7月28日,《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乘用车(新能源)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发布,本期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全省各级预算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二次竞价。本期框架协议执行期限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期框架协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前已完成备案的采购计划,可继续按照原交易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执行,业务过渡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5 日,请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完结采购,届时将下架上一期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产品。如新一轮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尚未确定,可继续按本期框架协议规定执行采购,各级预算单位据此情况妥善及时安排好采购工作。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