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由于国家对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编制控制严格,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基层执法需求,租赁服务可以降低车辆使用成本和人员工资成本等,解决基层执法执勤车不足的问题。”吉利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陈敏说。江淮汽车集团销售部部长方良海也认为,公务用车租赁模式可降低财政资金支付压力,契合政府用车集约化趋势。
记者通过采访吉利汽车、广汽集团、江淮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大通等企业负责人了解到,为满足采购人多元化的用车需求,汽车企业通过直接采购模式、租赁模式和绿色出行服务模式,解决一线执法执勤用车问题。
具体来说,汽车企业入围北京市、上海市、陕西省等多个省市的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采购人可以通过各地采购平台直接采购。针对资金紧张又有执法执勤用车需求的采购人,汽车企业推出租赁模式,为采购人提供量身定制租赁服务解决方案,采购人可以分期付款,减轻财政资金支付压力。另外,众多汽车企业也建立了自己的绿色出行服务公司,比如,吉利汽车根据集团新能源化布局,建立了曹操出行、耀出行等服务平台。
记者还了解到,江汽集团创建合肥和行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服务分为年租和以租代售。年租模式是租期满3年后更换新车,可按月度、季度、年度等方式付款,车的保险、保养、维修等均由公司负责。以租代售模式是租赁期满后车辆过户给采购人,减轻财政资金支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