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约节约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提出了要求,要求如下:
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的乘用车和客车(以下称公务用车)实行框架协议采购,通过商品最高限价和带量采购优惠率确定入围供应商;每季度汇总车辆采购需求和数量,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同期市场最低成交价和带量采购优惠率,采用“取费法”实施采购;有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款项。
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公务用车配置更新计划以及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明确公务用车采购数量、车型,拟订年度公务用车带量采购需求,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后,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拟订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核后实施。
原文如下:
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约节约采购暂行办法
按照2024年第16次省政府党组会议有关确定事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采购管理,提升公务用车采购集约节约水平,坚持“经济适用、竞争择优、集约节约、绿色环保”原则,现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约节约采购暂行办法。
一、总体思路
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的乘用车和客车(以下称公务用车)实行框架协议采购,通过商品最高限价和带量采购优惠率确定入围供应商;每季度汇总车辆采购需求和数量,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同期市场最低成交价和带量采购优惠率,采用“取费法”实施采购;有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款项。
二、职责分工
(一)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具体负责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管理。
(二)省财政厅负责公务用车采购监管和资产管理。负责依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负责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公务用车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向省政府汇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情况。
(三)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具体负责落实绿色采购相关规定,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更新车辆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汇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型需求,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置更新计划按程序报批。
(四)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发挥集中采购优势,组织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工作,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做好入围供应商的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公务用车配置更新计划以及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明确公务用车采购数量、车型,拟订年度公务用车带量采购需求,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后,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二)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拟订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核后实施。
(三)有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办理提车手续并支付款项。
四、有关要求
(一)自本办法发布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公务用车时,原则上均应按照本办法明确的要求实施采购。
(二)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采购合同授予管理。对成交供应商的车辆质量、服务便利性等积极进行用户评价,同时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相关要求和优惠情况等签订合同,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备案。
(三)专用车辆按照原规定实施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