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前。
明确2026—2027 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和分值要求。将 2026、2027 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设定为 48%和 58%(年均上调10 个百分点,与上一阶段调整幅度一致),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较上一阶段平均下调 50%左右。
优化调整新能源车型技术指标要求。纯电动车型方面,一是优化电耗考核要求。鉴于GB 36980.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 1 部分:乘用车》已设定车型电耗门槛要求,为加强政策标准协同,考虑以标准限值的85%作为电耗目标值,不满足标准限值的车型,电耗调整系数按0.5 计算;优于目标值的车型,按目标值和实际值的比值计算,最高按1.2倍计算;高于限值但不满足目标值的车型,按1 倍计算。二是新增低温续航衰减率系数。为引导行业企业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耐低温性能,保持同车购税减免政策协同,对低温续航衰减率低于35%的,给予1.2 倍积分鼓励。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方面,为促进产品能效提升,支撑绿色低碳消费,结合技术潜力评估,将电量保持模式下油耗要求由油耗限值的 70%加严至 60%,将电量消耗模式下电耗要求由电耗目标值的 135%加严至电耗限值的 130%。燃料电池车型方面,与车购税减免等政策要求保持一致,提高燃料电池电堆、系统额定功率、启动温度等要求。
原文如下:
关于 2026—2027 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
各乘用车企业:
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对 2026—2027 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2026 年度、2027 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48%和 58%。
二、对核算年度生产量 2000 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 4%的,其达标值放宽 30%。
三、乘用车企业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1 倍计算。
四、2026—2027 年度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按照《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见附件)确定。
五、2026—2027 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循环外技术且具有循环外节能效果的车型,继续给予其燃料消耗量减免一定额度。新的循环外技术/装置积分核算规定发布前,按《关于 2024—2025 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