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参加。投标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也就是说,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另外,政府采购活动中,一些采购项目还会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这种做法也是不合规的,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中提到,对于供应商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