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全省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产品征集的通知》发布,向乘用车生产厂商征集相关产品。
征集产品范围为乘用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大中型客车),本次征集的乘用车应当为当前市场流通在售产品,不得提供停产、专供或者定制产品。生产厂商应当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明确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如实录入乘用车信息。
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全省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产品征集的通知
乘用车生产厂商或者相关供应商:
为做好2024年全省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等规定,现面向乘用车生产厂商征集相关产品,拟参加2024年全省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需联系生产厂商录入相关产品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产品范围
乘用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大中型客车)。
二、征集产品要求
本次征集的乘用车应当为当前市场流通在售产品,不得提供停产、专供或者定制产品。生产厂商应当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明确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如实录入乘用车信息。
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发布后,生产厂商或者拟响应供应商发现入库乘用车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主动修改或者联系生产厂商修改相关信息。
入库乘用车将作为全省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的响应产品;供应商入围后,响应产品将直接作为第二阶段采购人授予采购合同的产品。生产厂商或者拟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产品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征集入库流程
乘用车生产厂商应当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办理,主要流程如下:
(一)注册登录“供应商库”。生产厂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要求办理CA证书、完成注册,并完善生产厂商基础信息。已入库生产厂商不需要重复注册。
(二)进行商标认证。已完成注册程序的生产厂商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确定“生产厂商”身份,上传有效的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和乘用车《商标注册证》等资料,进行商标认证。已完成商标认证的生产厂商不需要重复认证。
(三)录入产品信息。生产厂商完成商标认证的,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录入乘用车信息。生产厂商录入乘用车信息过程中,发现系统预设参数指标存在不全面、不准确等情况的,及时将建议调整的参数信息发送至kjxy2206@163.com。
(四)产品验证入库。征集人组织对生产厂商提交乘用车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开展验证,验证通过的,产品予以入库。生产厂商可以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查看验证结果,对于验证不通过的乘用车,可按照退回意见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验证。生产厂商可以对入库乘用车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经重新验证入库。
征集人组织运营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上述商标认证、参数调整、产品信息验证。生产厂商可以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查看办理进度。
四、其他事项
(一)生产厂商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相关CA证书办理和注册等操作要求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手册和供应商基础信息维护手册,相关商标认证和产品信息录入要求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商标认证和产品入库规范指引。
(二)征集人负责配合生产厂商做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产品入库等工作,运营单位协助征集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1.涉及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问题,请通过平台首页智能客服或者拨打400-160-0900技术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2.涉及产品入库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请拨打028-38165308向征集人反馈。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