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汽车厂商认为4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走公开招标,400万元以下的车辆项目都可以用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据记者了解,哪些车辆采购项目能用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哪些项目不能用,汽车厂商对此并不十分清楚。
车辆采购属于集采目录内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简称110号令)第三条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小额零星采购的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什么是“小额零星采购”?根据财政部就制定《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中关于适用范围的解释,“小额零星采购指的就是单笔采购金额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才可以采用框架协议方式采购。”所以就公务用车采购来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单笔采购金额没有超过当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可以走框架协议采购,单笔采购金额高于采购限额标准,就只能作为单一项目进行采购。
目前,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或100万元。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货物项目采购限额标准自治区本级为100万元,盟市级80万元。这意味着内蒙古自治区区本级采购人车辆单笔采购金额100万元以内就可以走框架协议采购,100万元以上的话就只能走单一项目采购,不能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规定,集采目录内的品目,单项或批量小于50万元的小额零星采购,可以走框架协议采购;大于或等于50万元的,委托集采机构按单一项目采购。
上海市是单笔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车辆采购项目适用框架协议采购。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提醒,单笔采购金额和预算金额概念不一样,单笔采购金额是相对于年度预算金额说的,只要单笔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就可以从框架协议采购了,这也是为了体现零星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