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升级版政策相继出台,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和燃油车。
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 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提高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置换更新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消费者最高可获得1.8万元和1.6万元的补贴。
在此背景下,多地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
比如,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要求,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河北省自今年4月24日起,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始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9月14日,我省印发《河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在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海南省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审核工作提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获得感。为落实国家《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自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山东省开启实施汽车报废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近日,山东省出台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自9月25日至12月31日实施。目前山东省汽车报废和置换以旧换新补贴双管齐下,为促进汽车消费带来利好。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上海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2万元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