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8月,共有2家汽车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违法失信的行为是串通投标。
两家汽车供应商均被罚款900元
万源市晨旭集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万源市晨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被开江县财政局分别处以罚款9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告诉记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果多家供应商相互约定报价,串通抬高或压低投标基准价,或者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以达到扩大中标机会谋取利益的目的,就属于串通投标。只要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财政部门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违法供应商做出处罚。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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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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