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8月21日,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征求意见稿)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新产品不予列入公告或停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标准一直以来均是分阶段逐步制定实施,现版本GB 27999—2019实施周期为2021~2025年。按照分阶段管理周期,本次修订标准将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考虑标准实施过渡期,给予行业充分的应对周期,有必要尽快完成标准制定发布。基于此并综合国际法规趋势,开展本标准项目修订工作。
与GB 27999—201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有: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调整了车型燃料消耗量的确定方式;调整了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增加了企业平均CO2排放量参考值的计算方法,删除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车型倍数;调整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要求;增加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将提出符合产业现状及技术趋势的限值要求,进一步促进低能耗、低排放的汽车产品开发和生产,持续推动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和节能目标的实现。
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类纯电动汽车。标准规定了纯电动乘用车能量消耗量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和确定、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等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主要是:结合国家管理要求、技术进步预期、工况切换影响等,对乘用车车型能量消耗量限值要求进行更新,通过提高车型能量消耗量门槛要求,将有效降低车型能量消耗量水平、遏制车辆大型化发展趋势,防止现有总体平均能量消耗量水平出现反弹。
标准原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