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开标时,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因投标人网络问题导致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按补救方案执行。投标人可以就网络问题给自己投标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要求责任方赔偿。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二十三条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