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6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
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征求意见稿)《机动车和挂车用光源安全性要求》(征求意见稿)《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M1类车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生产一致性、更改和认证扩展等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主要是:结合国家管理要求、技术进步预期、工况切换影响等,对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进行加严,通过提高车型燃料消耗量门槛要求,将有效遏制车辆大型化发展趋势,防止现有总体平均燃料消耗量水平出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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