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有1则公告与汽车采购相关,值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注意。
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财政部门作出罚款36787.50元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二百零九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格林美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庆路20号院4号楼7层711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甘肃省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建设三年规划2022年度车辆器材采购项目(第二十二包)”(项目编号:1259-22476)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北京格林美尔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格林美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6787.50元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