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4年度、2025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28%和38%。
《通知》提到,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GB 2799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
另外,乘用车企业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2倍计算。
关于循环外技术/装置纳入积分核算的相关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