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有1则公告与汽车采购相关,值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注意。
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车辆栏板高度、具有篷杆结构、最高车速等参数要求,财政部责令采购人废标。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零一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241STC32846
二、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装备运输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银汉华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
被投诉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3号3.4号楼3-1幢2层208室
当事人:国家消防救援局(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相关供应商:东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东风贸易公司)
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1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遗漏相关内容。2.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车辆栏板高度、具有篷杆结构、最高车速等参数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7成立。
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财政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