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即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可见,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来做,而不是由供应商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