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中,评审专家符合性审查错误,是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非常头痛的问题。出现符合性审查错误,如何纠错?下面通过看采购进行的阶段和错误出现的类别一一进行讲解。
第一,如果在评审报告出来之前发现错误,评审专家可以修改报告,但需要在评审报告上予以记录。
第二,如果在评审报告结果出来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前发现问题,因为没有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在原评标委员会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下,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规定,采购人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在质疑投诉阶段,采购人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1:有供应商应该进入评审打分而没有进入评审打分的情形下,应当重新采购.2:有供应商不该进入评审打分而进入了评审打分,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三家以上,可以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够三家需要重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