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园林管理中心公开招标采购一批公务用车,在其招标公告中,公布了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但在采购需求一栏,只写了公务用车,既没有具体车型,也没有数量等基本信息。
相关供应商表示,这样不写基本信息的招标公告不在少数。有时联系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也不透露关键信息,就让购买标书或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很多环节都是需要花钱的。那么,公务车项目招标公告不写具体车型合规吗?
招标公告格式规范有要求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查询发现,招标公告中采购需求不写具体车型的项目不是个例。也经常有汽车供应商表示,他们也经常遇到一些公务车项目采购需求表述并不明确,需要购买或花钱下载标书之后才能了解。“最让人生气的是,购买了标书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车型不适合该项目,钱也白花了。”
对此,业内专业人士表示,该项目不公布采购需求的具体采购车型和数量信息,违反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质疑并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提供的招标公告规范模板,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应当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等信息。其中,还特别标注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信息。由此可见,上述项目采购需求只表述为公务用车是不合规的。
“现实中,不少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格式不规范,不利于潜在供应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为此财政部去年专门发布了最新版格式规范,采购项目应该按照格式规范发布。”业内专业人士表示。
不写会增加供应商负担
某自主品牌车企大客户经理经常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务车采购项目。他表示,虽然现在招标公告发布比以前规范了不少,很多项目标书也是免费从网上获取,但仍有不少项目的招标公告里缺少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供应商要想进一步了解就需要先注册才能下载,有的还需要花钱买CA证书,这与相关法规要求不符,也与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相悖。
确实如此,代理本项目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表示,要想了解项目的更详细信息,可以免费注册“市场主体”会员再下载招标文件即可。但是,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供应商如果要注册市场主体,先要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提交授权书、营业执照等电子资料,交易中心经办人审核提交验证后,还需要供应商10个工作日内到选择的信息受理地携带所传电子件的原件到现场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即可注册成功参加投标。
“还不知道具体车型适不适合本公司的产品,就要舟车劳顿出差带着资料原件去现场核验,而且虽说是免费注册,但要投标就需要花钱办CA证书,这些都增加了供应商的负担。” 某自主品牌车企大客户经理表示。
不少汽车供应商表示,现在很多中央部委和省级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比较规范,就怕一些县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很多有价值的信息都没有写明,就是变相引导供应商去购买CA证书,费用都在500元甚至上千元左右。
对此,业内专业人士表示,《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对招标公告的格式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也再次强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供应商如果遇到违法、违规采购项目,应当敢于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进行质疑、投诉,这样才能共同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