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汽车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脱敏”,零部件该如何发挥作用?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邱实 2021-09-08 10:40:45

汽车数据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获悉,“脱敏处理原则,尽可能进行匿名化、去标识化等处理。”在近日由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首次专门提出了对汽车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的“脱敏”。《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重要数据来自哪里?

汽车数据

《规定》中,对汽车重要数据、个人信息、个人敏感信息等皆作出定义。例如,其中规定了汽车重要数据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数据,包括军事管理区、车辆流量、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人脸信息、车牌信息等数据。而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导致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车外人员等受到歧视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车辆行踪轨迹、音频、视频、图像和生物识别特征等信息。

要对汽车重要数据及个人敏感信息进行“脱敏”,首先要看这些数据和信息是怎样来的。

据介绍,在车内,目前,大部分智能汽车都有音像采集设备,如常见的疲劳驾驶预警系统,由ECU和高清摄像头两大模块组成,利用驾驶员的面部特征、眼部信号、头部运动性等推断驾驶员的疲劳状态,并进行报警提示。与此同时,该系统也会收集车内驾乘者的图像信息;而车载语音交互系统则可以收集车上人的语音数据,而车载系统中的多个APP也有类似功能。有的系统还与云端相连,可以进行实时传输。在车外,无论是带有ADAS还是L2级辅助驾驶功能的智能汽车上,直接为这些功能服务的感知设备一般都有高清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这些都可以采集车辆所经过之处周围的环境数据甚至是重要数据。只有了解了相关的数据及信息产生的源头和传输渠道,才能“对症下药”。

隐私信息怎样“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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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提出,对于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的处理,原则是“知情”和“同意”。其中提出,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保证行车安全需要,无法征得个人同意采集到车外个人信息且向车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者对画面中的人脸信息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通过用户手册、车载显示面板、语音、汽车使用相关应用程序等显著方式,告知个人。

《规定》还指出,坚持车内处理原则、默认不收集原则、精度范围适用原则、脱敏处理原则等。一是在车载系统的设计开发阶段就要按照《规定》要求,对相关的数据和信息有“设定”,即让车主或驾驶员有选择的权利,就像目前的智能汽车上有的智能系统开启前,屏幕上就会有说明,让使用者选择用还是不用。二是在系统硬件上也可以设置类似“网关”的装置。三是在车载系统的处理上,通过软件和算法,使相关数据和信息模糊化,比如对人像的处理,可以用软件和算法相配合,只保留最主要的驾驶员眼神部分的清晰度,而车内其他乘员的加以模糊处理等。当前,软件与算法的技术进步更快,与相关的硬件配合起来,应该可以更好地保护车上的重要数据及个人敏感信息,关键还需要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供应商认真按照《规定》的要求去落实。

保护应用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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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车型上也体现出一种新的趋势,即智能化程度在提升,而对数据和信息的保护也在提升。如感知系统中,已经有智能汽车用上了4D毫米波雷达和高清固态激光雷达,而且配套的数据处理加密性能更强。在硬件上,如车载芯片、模块、平台等硬件的算力、性能上有更高地提升,也需要在软件、算法等“软”的方面实现更高水平的设计,所以,《规定》的要求,实际给智能化零部件供应商带来了新课题,加强技术创新,更好地发挥软硬件“1+1>2”的效果,是汽车零部件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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