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应商对某项目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没有提供依法获得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获得采购文件的方式是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请问代理机构可以不受理该供应商的质疑函吗?
答:不可以。
采购文件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潜在的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该供应商符合“潜在供应商”的条件,在法定的质疑期限内该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受理该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