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脱口秀】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项,算不算歧视?

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静 2021-06-18 15:05:47

​答:不属于歧视。

采购项目要求提供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其目的是用于评价供应商和产品的创新能力及创新意识,与指定产品或具有某专利不一样,后者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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