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门槛 工信部征求修改新能源车准入意见

政府采购信息网 葛胜征 2020-04-08 14:34:15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准入征求意见-550.jpg

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正式对外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2017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四大内容:(一)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二)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三)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四)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事实上,此前工信部相关领导以及业内人士在不同场合多次透露,工信部将放宽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这是首次发布正式的文件征求意见。

工信部相关部门表示,修改准入条款的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有修改意见的请于2020年5月7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电话:010-68205756(传真)

电子邮箱:law@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docx

文件类型: .docx920532f529a755a498659cae9b69adc8.docx(53.00 KB)

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说明.docx.docx

文件类型: .docx609e8df30e76090ec2f22adac0d75fc3.docx(19.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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