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19年,全市各区确保完成100个小区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
根据《方案》,天津市各区政府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桩。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在做好充电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服务好其他企业的报装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物业服务企业要与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密切合作,配合做好现场勘查等工作,协助充电运营商向电力企业申请报装或安装核减表。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筛选承建企业,并做好充电设施建设的统筹推动。各企业所建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计、建设、运维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在安全、消防等方面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充电设备的正常使用。结合各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情况,10月底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建设进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核发补贴资金。
另外,本次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执行大工业电价,并采用峰谷分时形式,充电服务费按不高于0.4元/千瓦时优惠价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