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16日。
该征求意见稿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选址、充电设备的布置与标识、供配电系统、消防、土建设计、施工与调试、竣工验收等10章内容。其中,在规划选址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应满足三项规定:按照远近期结合、交、直流充电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设置;居住建筑停车场、汽车库配建的充电设备应以交流充电桩为主,可根据需要配置适当比例的非车载充电机;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停车场、汽车库配建的充电设备应交、直流充电结合。
另外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建比例必须符合各级政府部门及规划部门对相应类型建筑物的停车场所要求配置充电设备的停车位配置要求,并按照相应要求预留安装条件;充电设施的选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电源、消防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应便于应用、管理、维护及车辆进出,应便于保障人员及设施的安全;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可能积水的场所;充电设备不宜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