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发布的《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规定,党政机关新增或者更新的公务用车,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配备国产清洁能源汽车。《规划》计划以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公交、巡游出租等领域用车为突破口,规定公务车新增和更换车辆 100%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力争 2025 年后完成除特殊用途、特殊报废周期外的公务车 100%清洁能源化。自《规划》发布起,公交车新增和更换车辆 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力争 2020 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 80%。自《规划》发布起,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 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力争 2020 年实现全面清洁能源化。
为什么从党政机关等单位优先实行?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向海南省有关部门了解,政府带头使用新能源车,起到一个表率作用,更能促进私人购买新能源车,进而达到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占比每年新增10%左右,2020 年达到约 40%,力争2025年达到80%以上。
据了解,2018年公交车采购中,新能源公交车采购数量占比94.4%,采购金额比例高达96.7%,可见,新能源公交车已经成为主流。
此外,《规划》还计划在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网约车、租赁车、旅游车、班线车等领域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化。
其中,轻型物流配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和更换车辆 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 60%。城市环卫车新增和更换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50%,力争 2025 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 60%。海口、三亚新注册车辆 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全省新增网约车中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2020年起,全省新注册车辆 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在租赁车领域,分时租赁新增和更换车辆 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 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 80%;其它租赁车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20%,并逐年递增 20%,2023 年起达到 100%。旅游客车领域,自 2020 年起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20%,并逐年递增 20%,2024 年起达到 100%。城乡/际班线车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20%,并逐年递增 20%,2024 年起达到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