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到“十三五”末,河北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

河北充电设施
实施意见还显示,研究制定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奖励资金支持的同时,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促进河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各地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多元融资渠道,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PPP等合作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允许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发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