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公布新一期环保清单和节能清单
三部门继续定期公布政府采购环保和节能清单,公务车配备标准成为重要参考。日前,财政部、环保部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公布了环保清单(第九期)。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公布了节能清单(第十一期)。
两个清单中,都把轻型汽车列为重要产品,其中环保清单中共有37家汽车企业的数百款车型入围,节能清单中有14家企业的数十款车型入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年初相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标准进行了调整,在两个清单中也明确规定,轻型汽车产品应符合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标准的规定。
参考新公务车配备标准
今年,国家相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调整较大,先是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把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调整至18万元、1.8L,接着11月下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又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执法执勤用车也参考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并提出入选车型目录的具体要求,这对整个公务用车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在新一期的环保清单和节能清单中,都明确要求,两个清单中的轻型汽车产品应符合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标准的规定。
相关专家表示,今年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政策变化较大,作为政府采购的两个重要清单,对于涉及汽车产品的要求,当然要向最新的公务车配备政策看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