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车示范推广试点验收工作将启动

财政部 佚名 2015-03-01 11:27:18

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

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财建便函[2012]105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在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并在6个城市开展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内容和形式

主要针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逐一考核评估实施效果。采取实地核查与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四部委将于12月中下旬组成验收组分赴试点城市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组由四部委和相关专家组成。

二、 验收依据

(一)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各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二)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

(三)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2010]227号);

(四)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增加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建[2010]434号);

(五)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

(六) 《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国科办函高[2011]322号);

(七) 《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1]149号)。

三、 材料准备

请按照批复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和试点城市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附件),编写试点城市验收总结报告,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总结报告一式十二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版光盘)寄送至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四、 验收时间

拟于2012年12月中下旬开展实地核查方式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建司   沈瑞钢   010-68552977

科技部高新司   李宏刚   010-58881535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   陈春梅   010-68205629

发改委产业协调司   吴卫   010-68202584

电动汽车项目办   甄子健   010-8837458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9号楼科技部高技术中心,邮编:100044

附件:试点城市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科技部高新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  国家发展改革产业协调司

2012年11月30日

附件:

试点城市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供参考)


一、试点总体情况

示范推广目标总体完成情况;对当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产业发展带动情况;试点工作社会公众宣传情况;对推动地方节能减排效果及对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分析。

二、组织实施情况

试点工作组织机构设立、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及工作成效等情况。

三、配套设施情况

示范运行服务保障体系运行情况;地方数据信息平台和运行监控中心运行情况;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四、政策措施情况

地方鼓励性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机制;商业化示范运行激励措施;示范运行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机制。

五、产品示范运行情况

示范推广车辆的数量、应用领域和车辆类别,运行及安全管理等情况。

六、体制机制创新情况

探索创新商业化示范推广情况。

七、资金管理情况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配套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

八、后续工作

对后续推动地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或方案。

九、总结和建议

对试点工作经验总结,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建议等。

十、其他

附1:年度示范运行车辆信息统计表

附2:基础设施信息统计表

附3:财政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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