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新能源车推广城市名单公布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佚名 2013-12-04 10:00:11

本报讯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本次公布的名单为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审核评估的结果,确认的28个城市或区域也将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第一批名单相比此前的"十城千辆"试点城市新增10个城市或区域,同时,暂时剔除了长春、海口、苏州、沈阳、呼和浩特、南通及襄樊7个城市。具体来看,京津沪渝四大直辖市,广东省城市群、福建省城市群、河北省城市群等,均在名单之中。


此次名单的公布,也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此次新增试点城市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冀地区,与之前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对这些地区加强治理相一致,显示出政府对重点区域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决心。不过较为意外的是,江苏城市群此次未能入选首批推广城市名单。


此前有工信部人士表态将继续投入40亿元补贴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补贴,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投资者及汽车商对于此项措施能够"快速上马",且能"补贴到位"的信心。此次新能源补贴试点城市或区域采取年度考核,不合格将被淘汰的做法有利于促使各试点城市或区域努力完成目标,也显示出中央推广新能源汽车,做好汽车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心。(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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